隆政函〔2022〕61号隆回县2021年第七十三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已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隆回县2021年第七十三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已于2022年04月23日获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为(2022)政国土字第407号,批准用途为住宅用地(安置住房用地)。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隆回县2021年第七十三批次建设用地项目被征地所有权单位为隆回县花门街道兴华村。具体位置所在图幅为:隆回县土地利用现状图G49 G 022049(图斑号为13、15、16、19号)。被征收土地的总面积为2.7893公顷,其中:水田0.0040公顷、旱地1.8960公顷、有林地0.6579公顷、沟渠0.0267公顷、田坎0.2047公顷。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口安置途径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1〕3号)、《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邵阳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邵市政发〔2018〕11号)文件制定《隆回县2021年第七十三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本项目征地补偿标准按该公告执行。
被征地农业人口安置途径: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农业人员安置方式为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由被征地村委员会合理分配,村民承包地由被征地村委员会统一调整;社会保险安置按照《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隆政办发﹝2018﹞14号)、《隆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回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隆政办发﹝2018﹞15号)文件执行。
隆回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来源于注册用户,不代表本平台的观点和立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注册用户自发贡献,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隆回人网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拥有其著作权,亦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本站中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通过邮箱(200664305@qq.com)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隆回这36处路口将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隆回一男子被查!罚款500,拘留10天
隆回县面向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人才面试成绩公示
隆回县公安局扎实开展禁种铲毒工作,增强群众禁毒意识
隆回一民办高中董事长被质疑涉嫌多项违法 官方:正在调查处理
城步汀坪乡举办:第二届油茶文化暨首届峒茶文化活动!
新宁某边远山区收取每人每年20元的垃圾处理费,引发村民愤慨!你怎么看?
深圳市邵阳商会四届五次会长会议圆满举办!
惠州市邵阳商会篮球队积极参与社区篮球友谊赛活动
邵阳这些单位公开选调和招聘16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