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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隆回农村宅基地,这些情形将不予确权登记发证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2021/4/22 17:33:28
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帖咨询,现在家里的新宅基地、老宅基地可以办产权证吗?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去哪里办理?4月16日,隆回县自然5资源局对该网友的疑问作出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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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你好,针对你提出的“关于金石桥镇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情况的咨询”一贴,现我局依法依规答复如下。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四邻无纠纷”为原则,依照当事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权籍调查后,经公示15日无异议的,县不动产登记机构予以登记发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确权登记:
1、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依法继承受遗赠的除外);
2、1999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修订实施后,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建造住宅,申请宅基地及房屋登记的;
3、违法占地、违法建筑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4、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红线等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现全县正在推进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如你家的宅基地还未进行测绘和权籍调查,你可与金石桥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办联系,由其对接技术承担单位对你家的宅基地进行免费测绘和权籍调查,再由乡镇进行公示公告、三级确认、集中申请后,最后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查登记发证。
衷心感谢你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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