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城区学校教师需求情况,经研究,特向本市其他城区公办学校(不包含一中、二中、十中)选调15名教师到一中、二中、十中等3所学校任教,向本市农村公办学校选调95名教师到城区部分学校(一中、二中、职业中专、三中、十中、实验中学、实验二小、辕门口红光小学、水西门幸福芙蓉学校)任教。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调计划
武冈市2022年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计划表(具体详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和要求
(一)一中、二中、十中学校教师(定义为A类15人、B类44人)
1.选调对象
①A类(15人):全市其他城区公办学校(不包括本次选调学校即一中、二中、十中)在编在岗教师(含经教育局同意在民办学校支教且已经与民办学校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的公办教师)。
②B类(44人):全市城区以外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含经教育局同意在民办学校支教且已经与民办学校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的公办教师)。
2.资格要求
①教师资格证:均须具有选调岗位相应学段以上且科目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②学历及专业:须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所报科目相对应。
③普通话要求:均应取得二乙以上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科岗位的考生须取得二甲以上等级证书。
④相关工作经历要求:须现在初中以上学段任教且任教初中以上时间不少于一学年。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8月31日。
⑤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可适当放宽到50周岁以下,即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经市里统一抽调(以抽调通知为准)及教育局党委研究同意(以会议记录或政工股统一出具的通知为准)现正在其他单位抽调借调(含挂职)或2018年2月28日以前一中、二中、十中、职业中专自主借调且现正在借调的教师(包括原十中自主借调现留在新三中任教的),须具有相应学段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名学科相对应,其余资格要求可不受A、B类中的选调对象第2点资格要求限制。
(二)职业中专学校教师(定义为C类7人)
1.选调对象
全市城区以外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含经教育局同意在民办学校支教且已经与民办学校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的公办教师)。
2.资格要求
①教师资格证:均须具有高中以上教师资格证。
②学历及专业: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科目与所报科目对应(音乐科目含舞蹈)。
③普通话要求:均应取得二乙以上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科岗位的考生须取得二甲以上等级证书。
④相关工作经历要求:须现在初中以上学段任教且任教初中以上时间不少于一学年。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8月31日。
⑤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可适当放宽到50周岁以下,即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经市里统一抽调(以抽调通知为准)及教育局党委研究同意(以会议记录或政工股统一出具的通知为准)现正在其他单位抽调借调(含挂职)或2018年2月28日以前一中、二中、十中、职业中专自主借调且现正在借调的教师(包括原十中自主借调现留在新三中任教的),须具有相应学段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名学科相对应,其余资格要求可不受C类中的选调对象第2点资格要求限制。
4.选调需知:职业中专教师职称评审将按照《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价及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40号)有关规定执行,该文件明确:“结合我省实际和专技人才转评、参考准备期限,设定2年过渡期。自2024年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晋升职称一律须提供下一层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如自愿参加职业中专教师选调,必须认真阅读、领会(湘教发〔2021〕40号)文件精神,并承诺选调上岗后按照该文件规定参加职称评审方可报考。
(三)初中、小学教师(定义为D类44人)
1.选调对象
全市城区以外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含经教育局同意在民办学校支教且已经与民办学校解除劳动或聘用关系的公办教师)。
2.资格要求
①教师资格证:均须具有选调岗位科目相应学段以上教师资格证。
②学历及专业:须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报考音乐、体育专业的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专业均须与选调学科对应。报考其他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小学教师资格证无任教学科的,可按近三年内至少累计从事两年以上相应学科报考)与选调学科对应;或所学专业(师范类学校小学教育专业或初等教育专业可报小学学段的除音体美外任意学科)与选调学科对应;或近三年内至少累计从事两年以上选调学科教学。
③普通话要求:均应取得二乙以上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科岗位的考生须取得二甲以上等级证书。
④相关工作经历要求:近三年内至少有累计从事两年以上报名科目相应学段的教学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8月31日。
⑤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可适当放宽到50周岁以下,即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经市里统一抽调(以抽调通知为准)及教育局党委研究同意(以会议记录或政工股统一出具的通知为准)现正在其他单位抽调借调(含挂职)或2018年2月28日以前城区学校(包括市直学校及四个街道办事处所辖中小学校)自主借调且现正在借调的教师,须具有相应学段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或近三年内至少累计从事两年以上教学学科与报名学科相对应,其余资格要求可不受D类中的选调对象第2点资格要求限制。
(四)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教师选调报名
①因病因事2022年内请假累计超过三个月的。
②因违纪违法正在立案调查的;因违纪违法受到组织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③未经市里统一抽调(以抽调通知为准)及教育局党委研究同意(以会议记录或政工股统一出具的通知为准)现正在其他单位抽调借调(含挂职)或2018年2月28日以后未经教育局党委批准擅自离开现聘学校的,或经查实在校外培训机构或私自在民办学校兼课的教师。
④2019年9月15日以后聘用至我市各级各类教育单位的在编教师;2018年9月15日以后招聘为我市的特岗教师;按协议规定未满服务期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
⑤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按照湘政发〔2019〕1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乡村学校教师评定为特级教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服务5年后方可流动”的要求,评定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取得任职资格起计算)后须在乡村学校服务满5年才能报名。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8月31日。
⑥获得基层中小学职称的教师,按照湘职改办〔2020〕13 号《关于建立湖南省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中的服务期制度要求,未满服务期的(基层中小学中级教师职称的服务期限为4年,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服务期限为5年,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的服务期限为6年)。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8月31日。
⑦在现任教公办学校(以中心学校、市直学校为单位)实际工作时间累计未满3学年的教师。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8月31日。
⑧近三年(2019、2020、2021年)有年度考核不合格、基本合格、因受处分而定为不定等次情形之一的。
⑨按《原武冈十中教师分流方案》(武教党发〔2020〕11号)文件精神,今年从新三中分流到新十中的教师。
⑩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和要求的教师。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8日至8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以中心学校或市直学校为单位组织报名。
3.资格初审:由报名单位(即中心学校、市直学校)在报名同时负责初审,并分别由政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在报名介绍信上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①编制所在学校(中心学校或市直学校)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要能证明任教学校、学段、时间、是否满服务期)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本人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介绍信相关内容与相关证件复印件均需经政工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签署“原件已核,复印属实”意见并加盖公章)。未能提供证件原件的统一由市直学校或中心学校查实个人档案资料为准。
②近三学年有民办学校支教经历的教师还应提供近三学年在民办学校的教学工作(任教学段学科)、支教时间等情况的证明。
③每人交免冠1寸正面相片3张(照片后写好姓名),并填写好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4.资格复审:根据报名条件和要求,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同时,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 本次选调采取分学段、分科目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由市2022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阅卷。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参加小学学段各科选调的教师,笔试内容为我市现行使用的小学学段、初中学段相应科目教材,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内容各占50分。参加初中学段各科选调的教师,笔试内容为我市现行使用的初中学段、高中学段相应科目教材,初中学段、高中学段内容各占50分。参加高中学段(含职高)选调的教师,笔试内容为我市现行使用的普通高中相应科目教材。
2.笔试时间: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地点:武冈二中
(三)预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别、学段、学科等额确定预录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则先按在我市农村学校实际任教时间长的优先(因抽调、借调、挂职、支教等在其他非农村学校或单位的工作时间不予计算),再按年龄大的优先(以个人档案认定年龄为准)确定预录人员名单。名单一经确定后不得放弃,无论何种原因出现缺额时,一律不递补。
(四)公示
等额确定的预录人员名单,公示3天。公示期间受理举报电话:4266772,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选调手续。
(五)选调
分类别、学段、学科按选调教师考试成绩名次顺序(从第一名开始),在规定的城区学校选调岗位中,由选调教师自选学校及相应岗位。选调教师一经选定学校及相应岗位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或放弃,如相应学校不能提供选调人员现有的岗位等级,选调人员须接受低聘。
四、其它事项
(一)严格组织纪律,禁止用请客、送礼、说情、威胁等任何不正当手段竞争,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并给予严肃处理。对出具虚假证明或资格初审有误者,一律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政工负责人责任;对提供虚假证件、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和考试成绩,三年内不予评先评优、评聘职称和不允许参加我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
(二)在公开选调教师工作中,考评工作人员凡涉及到本人亲属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为确保选调教师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由市纪检监察和编制、人社等职能部门进行监督,并设立监督投诉电话:4266772 。
(四)音乐、体育科目的选调教师,一律安排在与选调岗位科目一致的岗位上工作。
(五)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时均按类别、学段、学科报名。
(六)本公告所称“以上”、“以后”、“以下”均包含本级、本数。
(七)本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实施,未尽事宜由武冈市2022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武冈市2022年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计划表
2.武冈市2022年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
3.承诺书
武冈市2022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