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盖着隆回县自然资源局红戳的文件,应该代表的是地方政府的权威与公信力,只要不与国家的大政方针冲突,并且无违背现行法律法规的,就受法律保护,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今天笔者却接到了投诉人发来的投诉,说文件中“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却没有土地退还,只有一句空话而已!”投诉人投诉是否属实?如果属实,那这种盖红戳的文件岂不成了一纸空文?如果不属实,那相关部门应该对投诉人的造谣予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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