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高桥镇人民政府、高桥司法所、高桥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联合,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死亡赔偿引起的纠纷,彻底将矛盾纠纷处置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据悉,因新宁县高桥镇某猪场清洗猪栏消毒需要,将清洗消毒猪栏工作承包给杨某,杨某喊来童某做事,于2024年5月22日,下午4时许,童某在猪场搞卫生的时候,突感身体不适后意外死亡。当事人之间就该起意外死亡赔偿引发纠纷。得知情况后,高桥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司法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开展调解工作,经过两天一夜的不懈努力,最终达成和解,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当事人之间就赔偿事宜做一次性了结。在此案件中,充分体现了稳步推动“三源共治”的工作思想,实现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充分体现了“崀山模式”的开展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