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1日,隆回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根据上级下发线索,联合反恐大队、山界派出所抓获一名网上购买暴恐音视频人员。经查,隆回县桃花坪街道居民肖某,其在长沙市开福区的租房内刷抖音时,刷到一个名叫“不安人4”的暴恐音视频,为了看视频的后续部分,其在评论区联系了买家购买了此视频的后续部分,并转发给其女友刘某观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项之规定,隆回县公安局对肖某处以行政拘留三天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
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二)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
(三)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四)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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