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截至2023年3月,以下驾驶人未按规定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业务,请尽快前往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管所办理。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将被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将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证降级。
特此公告
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3月24日
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未换证公告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来源于新宁交警 ,不代表本平台的观点和立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注册用户自发贡献,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隆回人网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不拥有其著作权,亦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本站中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通过邮箱(200664305@qq.com)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生死竞速!隆回多学科协作,打赢生命保卫战!
用爱与责任书写教育华章 ——记湖南省隆回县高平镇侯田中学教师刘贤立
隆回七旬老人高空坠落,全身多发粉碎性骨折...
隆回“前副局长酒后打人施暴”事件追踪:多部门联动调查彰显法治决心
隆回8名干部,拟任新职
龙瑶花灵谷旅游景点
魏源温泉旅游景点
魏源故居旅游景点
韩国-LKC螺杆真空泵滨海真空
朝源电动车悍马太子H4朝源电动车
墙面翻新房修修
免责声明:本站资料除作者特别声明原创之外,其他均来自网上,若侵犯你的权益请告知,本站获通知后将立即删除!联系QQ:200664305
Copyright © 2005-2025 隆回人网 ICP证:湘ICP备2022017615号 粤公网安备441900020078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