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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平溪派出所规劝一名“两卡”人员投案自首

洞口公安 2022-09-02 10:35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

洞口县公安局平溪派出所

认真研判分析

夏季社会治安规律

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

涉电诈案件

坚持“快处警、快研判、

快阵控、快破案、快挽损”

近期,洞口县公安局平溪派出所在对辖区涉“两卡”线索进行核查时,发现刘某琳(女,31岁,高沙镇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经民警多次上门做其家属思想工作,摆明利害关系,积极宣讲法律法规,耐心规劝。8月30日,犯罪嫌疑人刘某琳主动来到平溪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刘某琳对其利用名下四张银行卡及支付宝账户帮助他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琳已被洞口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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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电信诈骗犯罪社会危害性巨大,与电信诈骗犯罪相关的其他犯罪如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扰乱无线电管理秩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罪行互相关联,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极大地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
洞口县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部门联动,打击电信诈骗的上下游等各个环节犯罪,铲除电信诈骗犯罪的滋生土壤;加大对贩卖银行卡、电话卡等涉“两卡”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无论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是谁、无论跑到哪里,我们都将坚决追捕到案。依法严惩,坚决追缴赃款返还受害人,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供稿:平溪派出所I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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