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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公安查获一辆“黑校车”!严查!!重罚!

新宁公安 2024-04-12 09:37
学生的交通安全重于泰山!

保障同学们出行安全

是各界共同的责任

近日

新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辆

“黑校车”

并对其重罚两万元

4月3日15时许,新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日常交通查缉工作时,发现一辆牌照号为湘E***92小型面包车驾驶员蒋某红神色紧张,立即要求驾驶员蒋某红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4月3日,蒋某红驾驶的面包车在没有取得校车标牌的情况下,在金石镇某学校放学时,有偿接送学生回家,其行为属于利用“黑校车”提供校车服务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同时,民警发现,蒋某红驾驶的面包车核载9人,被民警查获时,该车实载11名刚放学的中学生,超员达到33.3%

民警对蒋某红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和法律知识宣讲,告知其驾驶“黑校车”的危害,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对车辆进行扣留,并对蒋某红非法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给予20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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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大讲堂

01

什么是“黑校车”?

“黑校车”是指:没有取得相关资格证件、未到交警部门登记或者登记为自用车的、未投强制责任险、本来不属于校方但却非法运营来接送学生的车辆。

02

搭乘“黑校车”有哪些危害?

危害一:

“黑校车”不受管理部门的约束,车辆不能正常参加年审、维护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得不到保障。

危害二:

其次,驾驶人通常没有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相关知识的培训和考核,驾驶技术无法保障,由此不断引发交通事故。

危害三:

由于“黑校车”无法交纳承运人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乘车人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引起的纠纷无法得到相应的管理部门协调解决,乘车人利益得不到保障。

危害四:

“黑校车”存在安全管理风险,并未正规注册运营,一旦发生事故,难以追究当事人民事和刑事责任。

警方温馨提示

“生命无价,平安是福”,为了孩子,一定要让他们乘坐经公安交警部门审验合格,贴有统一标识的专用营运车辆,提高警惕,拒坐无牌车、无证车、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自觉抵制“超员车”、“黑校车”。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一旦发现“黑校车”或校车相关违法行为时,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做文明人、行文明路、乘合法专用车,为孩子们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


图文来源:新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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