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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关于有序恢复县际以上客运班线运营的通告

隆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11/28 9: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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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经隆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有序恢复县际以上客运班线运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运营范围

发往低风险区的县际、市际、省际客运班线。

二、恢复运营时间

自2022年11月26日上午8时起。

三、有关要求

(一)各客运企业和客运站恢复开通班线前要与目的地客运站进行确认,获得同意后方可营运,并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二)省际班线应严格遵守我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入(返)湘人员健康管理的相关要求,所有乘客都要进行实名制登记,途中严禁上下客,旅客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至少提前1天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入湘报备”小程序上主动报备。

(三)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要按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九版)》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恢复运营的车辆必须严格落实车辆通风、消毒措施,场所码“一车一码”张贴在醒目位置,便于乘客扫码乘车。

(四)乘客乘坐客运班车出行时,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主动扫“场所码”进行登记;对无法扫“场所码”以及无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或其他不能熟练使用手机的乘客乘车时,司乘人员需主动询问,搞好登记,方可乘车。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体温高于37.3度、不按防疫规定扫码和戴口罩的人员不得乘车。

(五)对客运班线驾驶人员和随车乘务员不查验乘客扫场所码或不登记的情形,一经查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隆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5日


来源:隆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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