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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提醒:入(返)湘(隆回)不满5天,不得进入下列场所

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 2022/11/25 10:09:14
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的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强入(返)湘人员健康管理,督促个人落实主体责任,切实维护好自身健康,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昨天(11月23日)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入(返)湘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一起来看有哪些要点:


一、入(返)湘人员应至少提前1天,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入湘报备”小程序上主动报备。未提前报备的,须在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码头、高速公路查验点、国省道等第一入湘点进行现场报备。

二、对入(返)湘且“湖南居民健康码”为绿码的人员,将在“湖南居民健康码”进行弹窗提醒,提示“入(返)湘人员未满5天”。

三、入(返)湘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湘,抵湘后立即进行一次“落地检”,前三天每天须完成一次核酸检测(三天三检),第5天再进行 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弹窗提醒取消。

四、入(返)湘人员抵湘后不满5天者,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餐饮服务、购物中心(含百货店)、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网吧、酒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等公共场所。确需外出时,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五、对未履行以上疫情防控责任的个人,引起本人被感染或疫情传播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属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来源: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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