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交警查获一辆“违法王”违法33次扣84分!
4月24日,隆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金石桥中队在辖区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时查获一辆违法记录达33条,累积记分84分,罚款金额高达4200元的“违法王”车辆。
民警在路面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整治
当天,隆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金石桥中队民警在S242金石桥路段设卡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时,一辆牌照为鄂A2XK**的车辆由前方驶来,民警立即上前将该车拦截并示意驾驶员停车检查,面对交警的询问,驾驶人刘某支支吾吾很紧张。通过进一步查询,民警发现该车未年检、无保险,且该车从2018年开始共有33条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绝大多数是“超速”和“闯红灯”。
查获违法车辆
据车主刘某说,因平时忙于工作,没有及时处理违章,日积月累,车辆违法越来越多,导致车辆无法年检和购买保险。所以,平时开车总是避开大路,害怕碰到交警。执勤民警对违法车辆依法进行暂扣,并对驾驶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责令他对车辆的交通违法进行处理。
车辆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危害到底有哪些呢?
危害一:上路被处罚。车辆不按期检验,车况很难有保证,存在安全隐患。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危害二:保险不理赔。未年审的车辆上路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车辆丢失的情况,保险公司完全可以直接拒绝赔付。在保险公司的车险合同条款中规定:保险合同规定只对合格、合法车辆生效。未年审的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按照规定是不能上路行驶的,保险公司对这样的车辆也是免责的。
危害三:违法成本高,3次不年审将被强制报废。从2013年5月1日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中明确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所以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一定要及时对自己的车辆进行定期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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