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校车监控平台工作人员反馈,经县交警部门核实,现将2023年11月校车运行违法违规行为通报如下:
2023年11月1日,高沙镇新苗幼儿园校车湘E46130驾驶员驾驶校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存重大安全隐患;
现对以上校车违章行为予以通报曝光;望各校车运营单位引以为戒,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驾驶员、照管员的业务培训及学生的乘车安全教育,切实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为我县校车安全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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